肆其无意识谬论,冀破坏我民国初基,其罪既不容诛,其心尤不可问。国璋嫉恶如仇,爱国如命,凡有敢簧鼓其僻辞邪说。冀以动摇国本、蛊惑人心者,惟有执法以随其后。”
另一方面,袁世凯亲自上阵,以上海接连发生爆炸案,社会不甚安全,电令程德全取消“国会欢迎团”,并通电各省,“人心甫定。倘再动摇,演成分裂局面,乃是自求灭亡。”
有人问他:“上海欢迎国会团一事,甚为危险,总统当有以防其渐。”
他胸有成竹地答道:“这都是瞎闹,本可以不理他们,他们若真干起来,则稳健派必齐到了北京。其余暴烈派主张南都者,必不肯来,就一律不要他,一概除名,令各地方另选。如果他们不服。我自有办法。”
情势也确实如袁世凯所说,爆炸案发生后,关于“欢迎国会团”一事就立刻转移到第三、四位去了。第一位自然是连环爆炸案,第二则是章太炎的一评、二评、三评等几篇文章。一时间洛阳纸贵,人们纷纷传看,《人民日报》加大印量,仍不能充分满足需要。
国民党方面也以自己掌握地报社发动了舆论抨击,无非是说秦时竹独裁,北疆政府地方割据,是军阀等等老生常谈……有个外国记者的观察最为客观:“……我在中国呆了数年,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奇怪的事情。同样一个人,一个地方政府,在一个月前被骂作军阀,骂做割据势力,在短短几天后又变成民族英雄,变成爱国象征,又过了短短几天,又变了回去……而在我看来。报上所抨击的乃是同一个人。同一种势力,甚至就是同一种政策……中国地事情真是太怪了!”
解决了一件烦心事后。袁世凯终于可以腾出手来解决另一件更加烦心地事情――拖延许久的善后大借款。由于列强提出的条件苛刻,担任谈判代表的梁士诒并不敢答应,只能寄希望予克里斯浦借款。而列强不把中国的财政咽喉卡住是不肯善罢甘休的,在克里斯浦借款达成后,朱尔典一再晋见袁世凯表示抗议,并且开单逼债。其他几国也群起效尤,法国政府更节外生枝,无理地提出了赔偿辛亥革命时外侨所受的损失地要求。尔后,六国公使又就克里斯浦借款以盐税盈余为担保地问题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银行团更通电各省分行,阻止金融汇兑,并相约不准买卖麦加利银行汇票(克里斯浦借款的银行团机构)。
这其中,列强的态度又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英、法、美为代表,他们赞同、支持袁世凯支持中央政府,稳定局势,保护三国在华利益,但是需要袁世凯给他们提供经济质押,而克里斯浦借款成立使得他们失去了这种质押,当然非常不满意;第二类是日、俄两国,这两国对袁世凯政府多有微词,日本因为是和袁世凯早先有过过节,而俄国不满意袁世凯在蒙古问题上的态度,故而拼命对袁世凯政府拆台;第三类是德国,基于德国和北疆间的秘密关系,德皇急切盼望着秦时竹在中国掌权,因此对袁世凯政府拆台,而秦时竹也承诺,德国所有的贷款北疆可以一律予以吸纳,这使得德国在经济上对袁世凯政府无所索求,反而寄希望于这种拆台可以一方面使北疆方面后能专借德国外债,促进德国的商业利益,另一方面也希望能排斥各国借贷,打压各国在华势力,尤其是破除英、法控制中国财政企图。
当时,中国政府积欠外债达一千一百万英镑,无法偿还,而列强逼债甚急。中国政府希望克里斯浦提前交款或续借一千万英镑,均因为六国团所扼,未能实现。袁世凯遂请法国公使出面调停,以求与银行团恢复谈判。在银行团方面,汇丰银行面临着本国银行团地竞争,十分焦急。英、法、美三国尤其是英国担心袁世凯政府财政困难,控制不住局势而陷于混乱,影响列强在华利益,因此他们赞成减少债额至二千万英镑,并降低监督条件,及早达成大借款。但俄、日方面,尤其是俄国,力求混水模鱼。美国驻德国大使荣西曼说:“俄国无疑将乐于看到六国银行团陷于分裂,因为它害怕款项可能被用来加强中国在蒙古地地位。因此,俄国力求拖延大借款的成功。但是,俄国不能没有英.法地支持,因而也不能不向英国的要求让步。”
在这种双重制约下,大借款的谈判又恢复进行。不过,银行团方面首先要求中国政府取消克里斯浦借款合同关于借款优先权地第十四条,为了不得罪洋主子,中国政府与克里斯浦公司方面几经磋商,最后决定赔偿十五万英镑,五百万英镑提前于1913年2月15日付清,其余五百万镑归入大借款案内,由六国银行团办理,由于不仅没有损失反而还赚了一笔,克里斯浦公司也乐得借坡下驴。银行团在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之后,答应于1月下旬垫款二百万英镑,并进一步商谈总体借款,克里斯浦借款也于协议达成的次日废除。
袁世凯政府为了迎合列强要求,命梁士诒将大借款合同的五项特别条款交参议院讨论,得到参议院地大体同意。此后,袁世凯又命令梁士诒兼任任税务处监督,准备大借款合同要求的盐务改革(北疆方面进行改革后,帝国主义列强都认为不错,要求袁世凯加以仿效,以确保大借款的有效抵押)。1913年2月6日,袁世凯命令盐务收入各款自民国2年3月起专款存储,以备抵债(北疆盐税,留待日后再议)。7日,他又下令公布了盐务稽核造报所章程。
尽管如此,银行团依然节外生枝。法国公使康德、日本公使伊集院拜会外长陆征祥、财长梁士诒,就赔偿外侨损失和财政管理中的财政顾问问题进行交涉。梁士诒被迫同意加借二百万镑以赔偿外侨损失,对于顾问问题,他面有难色,表示:“现在已多有谣言,谓财政受外人之监理,用人之权亦操之外人,故若将招聘用财政顾问等员载在借款合同内,更易引起国人反对。”表示不敢同意将顾问问题列入合同。
列强才不吃这一套,在他们看来,中国人的信誉很成问题,如果不载入正式合同,将来免不了反悔、扯皮。因此康德表示:“管理财政一层……承认之法,需有文本,或载在合同,或另行订定,稍可通融。”想来想去,经过请示袁世凯同意后,梁士诒决定用秘密方法,由中国政府秘密答复“聘用外人条件等事”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