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很多,还好左胳膊仍在,孟凡将衣服挂在了铁钩上,慢慢地将手伸进去,用了十来分钟终于将衣服和光明铠甲重新穿好,然后准备离开。
孟凡杀了这里的人,而且听他们谈话的意思这里不只他们两个,应该还有很多人,只是那些人进山打猎了。
“喂!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你总该救救我吧!”那女人说起话倒一点也不客气:“别看我长得丑,吹灭灯也一样是女人,而且我有一个特漂亮的妹妹,只要你救我出去,我妹妹一感激你,说不定就……”
孟凡其实原本就打算救她,不管怎么说,她也是一个活人,留在这里恐怕只能成为这群人的点心了。
重新穿上光明铠甲,背上插着合金战刀,腰上别着从李秋韵那里拿回的一把一零式自动手枪,虽然子弹少些,仅有八发,不过对孟凡来说,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不着枪的。
孟凡拔出军刀,缓缓地走了过去,女人虽然丑的吓人,却似乎很镇定,不像是一个普通的村民。
踢开杂物,轻轻地一挥刀,女人身上的绳索立即断开,女人微微一笑,活动了一下筋骨,“认识一下吧!我是顶级杀手童梦谣。”女人伸出了右手。
一个孟凡怎么也想不到的开场白,貌似杀手是很隐密的行当,怎么会轻易告诉别人呢?莫非是说出来给她自己壮壮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杀手很隐密是前世界的事情,这一带地区现在是丧尸的天下,所以以前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因为丧尸不会管你是以前是什么职业,什么身份,该吃照样吃。
还有,像童话一样的名字,怎么会长了一张丑八怪的脸呢?所以孟凡在想她是不是怕别人认出她来,或者是怕长得漂亮遇到同类危险,才故意易容的呢?不过真相是不是这样孟凡并不在乎,孟凡现在更感兴趣的是食物,女人么?暂时还不需要。
“认识就不必了,我对你及你所谓的妹妹不感兴趣,现在你自由了,可以走了,但不要跟着我,你看到了,我吃人肉的。”
童梦谣似乎略微感到意外:“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一块走吗?多个人多个帮手,要知道我可不是一般的人,我求生的能力很强的。”
“强到被人绑到柱子上不能反抗吗?”
“哎!你别揭我短行不行,关公还败走麦城呢?再说了,你这么厉害,不是也被他们给抓住了。”
“我那是饿晕了,再说,最后他们不还是有一个死在了我的脚下。”
“我也是被丧尸追的时候不小心中了他们的陷阱了,要不,凭他们,怎么可能抓的到我。”
孟凡不再理睬她,快步离开了小院,童梦谣却还是跟在他的后边,唠唠叨叨地说她被抓的原因。
“你可以离开了。”孟凡冷冷地说。
“切,你以为我爱跟着你呀!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告诉我名字的原因,你是怕我告诉别人你吃人肉,可这真不算什么事,这时候把活人宰了吃都不稀奇,更何况你只是吃了点别人做好的人肉。”
好像电影中的杀手都是很冷傲很沉默的,可为什么孟凡遇到的这个很像一个长舌妇呢?也许她根本就不是杀手,那只是她自己的吹嘘而已。
“你信不信,如果你跟着我,我在饥饿的时候也会宰了你吃。”
“切!你以为我是吓大的,不过我还真就不跟你了,要不是你救了我,你以为我愿意跟着你吗?”童梦谣说到做到,果然另选了一条路离开了。
不过孟凡的心中却似乎有一种预感,觉得自己还会再碰上这个女人的。
两小时后。
现在孟凡所在的位置,应该是一个乡村,因为周围有一望无际的梯田,只是地里已经荒芜,不知名的野草长得比庄稼还要茂盛。
有田地的地方自然也会有村庄,孟凡站在一片地势高些的丘陵上望去,看到千米之外就有一个村庄。
这是很让孟凡高兴的事情,有村庄未必有人,但一般都会有食物,尤其是农村地区,大部分农民家里都会一些存粮的。
但以前有人的地方大都会有丧尸存在,孟凡只能说但愿不会遇到高级别丧尸。
谨慎地走到村庄前面,第一个出来迎接孟凡的,是一只“汪汪”叫的小狗。
这条狗的皮毛黄白相间,一看就是那种一点名贵血统没有的杂交家狗,从它的眼睛和它的叫声来看,似乎还保留着原有的特性,居然还没有发生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