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的两辆汽车正从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急驰而过,他急忙跳起来追去,以他的速度,在一千米的距离内追上汽车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但他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他始终放心不下童梦谣。
孟凡又想起了梁爽,那个变成丧尸的姑娘,当时如果自己不离开他,说不定她就不会有事,这件事已成为孟凡心里永久的刺。
“孟凡啊孟凡,不是告诉过你,你绝不能随意动情的吗?似你这般心软,如何能横行末世,如何能成大事?”孟凡自言自语道:“唉!算了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何况童梦谣这个小妞,也是一尊漂亮的佛。”
“你为什么不追过去?”童梦谣已经来到了孟凡的身后。
“爱基斯坦曾经说过,人的两条腿是跑不过汽车的四个轮子的。”孟凡打趣道。
但童梦谣见过孟凡在对阵丧尸时奔跑的速度,当真是疾如风,快如电,长距离肯定比不过汽车,但在一二千米之内,恐怕比普通汽车还要更快些,所以她心里明白,孟凡是担心她的安全才不去追的。
童梦谣扑在孟凡的身上,在他耳边感动地抽泣道:“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也许上辈子欠你的吧?”孟凡微微一笑说:“好了,还杀手呢?杀手有你这样哭鼻子的吗?走吧,看看能不能找点吃的去。”
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仍然是寻找食物,还好皮卡车上的食物虽然被炸得满天飞,像火腿之类的东西甚至都成了碎肉,但收拾收拾,还能勉强吃一顿,末世中生存的人对食物的质量是没什么要求的,能填饱肚子就行,什么干净卫生保质期之类的,也就顾不上了。
可惜的是,车上的水被炸飞了,洒了一地,要不然美美地喝上几口水,就会更舒服了。
天色不早,孟凡与童梦谣最需要做的,是找一个看起来安全的地方,睡上一觉。两人收拾了一下东西,汽车和食物虽然没了,但幸好武器还随身带着,童梦谣背着双筒猎枪,孟凡别着左轮手枪,一起径直向西寻路而行,一路上童梦谣脸上露着温馨的笑容,孟凡的心里却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孟凡啊孟凡,你在做什么?你知道你所面临的危险吗?这是什么时候,是人人自危的末世,你真得想打肿脸充胖子做一个所谓的末世英雄吗?你以为自己真的是超人,可以拯救人类吗?你错了,你只是一只求生的蚂蚁,你可以玩弄女人的身体,却永远不要在这种环境下跟她们谈情说爱,这很危险,这是在玩命。”
纠结了一会以后,孟凡又不禁笑了:“想这些无聊的事情干嘛?都已经这样了,他妈的走一步看一走吧!”
就在孟凡面露笑容的时候,一个诺大的村庄出现在孟凡和童梦谣的眼前。
“你笑什么?”童梦谣问道:“你不会是想到前面那个村庄里过夜吧?”
“这有什么不好呢?至少我们能在那里面找到一张很大很舒服的床,不比车上好多了。”孟凡暧昧地看着童梦谣的脸笑着说。
童梦谣的脸立刻红了,低着头说:“那好吧!我听你的。”
“呵呵,算了吧!有床虽然舒服,但我可不愿意睡到半夜的时候被丧尸啃成一堆骨头。”
虽然丧尸在夜里很少出来觅食,但那只是以前,丧尸变异的太快了,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改变习惯。
村庄的西面,有一片树林,树林再往西,是一片高高的土坡,而土坡的另一边,还是树林。虽然树林中的土坡也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但那里视野开阔,孟凡决定到那里凑合一晚,童梦谣自然是没有什么不同意见。
抬头看看那一轮红日,已经渐渐地坠下去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童梦谣喃喃自语:“唉!天灾,瘟疫,人祸接踵而至,不知道现在是不是也到了人类的黄昏了。”
孟凡呵呵一笑:“不要在那里悲天悯人了,接紧走吧,他奶奶的,这土坡看起来很近,走起来却不近。”
童梦谣立即笑道:“你什么时候口头语也和我一样,变成他奶奶的了。”
孟凡一愣,笑着说:“没办法,这就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呗!你说你一个女孩子,一点淑女的样子也没有,整天他奶奶的他奶奶的,也不知道羞。”
“其实这是劳远征的口头禅。”童梦谣突然叹口气说。
“看起来你对那小子还是余情未了呀!”
“不提他了,你呢?你最喜欢的人是谁?”
“我?呵呵,老子没有最喜欢的人,却有最喜欢做的事情。”
“什么事情?”
“夺人所爱!把别人的女人搞上我的床,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