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毛边书还是去年的事。一在某刊物做总编的朋友听说我要出书,即电话我:“印刷的时候给厂里说一下,给我留套毛边书。”什么是“毛边书?”我问道。“就是三边不切的书。”总编在电话那头笑着说:“我们社里杂志每每出版,我都会留几套毛边书的。你给印厂一说就行了。”于是,我就留了10套清风韵雨毛边书。除了好友拿走了两套、我自己留一套外,还有七套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柜里。
再后来我又抽空查了一下,知道毛边书原来是西方文化的一种具体体现。一说到西方,或欧洲古老的毛边书,外加象牙书刀与中国书刀,眼前总浮现出东印度公司一类的掠夺者,和奥斯丁笔下有钱且悠闲的绅士与淑女。像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和她姐姐那种洋青衣,这才是在起居室里慢慢地一页一页地裁开毛边书恬适地阅读的正工。毛边书来自西方。
中国毛边书的“始祖”据说是周氏兄弟的域外小说集。陈子善(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文学资料与研究中心主任。)说:“为什么鲁迅对毛边本情有独钟,以至他早年的著、编、译,从呐喊到彷徨到坟到朝花夕拾到苦闷的象征到唐宋传奇集,无一不是毛边本?已有论者从诸多方面加以分析,如他对书籍装帧的重视啦,或与他的倔强个性有关啦,但无论如何,有一点不能忽略,即与他早年负笈东瀛,通过日本这个媒介迷恋西方书籍装帧艺术不无关联。毛边本正是作为西方书籍文化的一种具体体现,为鲁迅所喜爱,所移用。”
毛边书有它的优点:读书需要静心,裁一页看一页,不失为一种静心的方法;天长日久书会污损,书边污损尤甚,倘是毛边,裁去“毛”仍不损内,且容光焕发。从美学角度讲,毛边书表现出一种朴素、落落大方的美。但对于不熟技法者来说,则很容易裁破裁残,弄坏书本。
毛边书是时代产物。现在出书假如都出成毛边的,势必会使读者感到阅读的麻烦。因此不必提倡。
当然,作为一种版本,毛边书并未绝迹,黑龙江就曾印过毛边本萧军、萧红著的跋涉。
喜爱毛边书的人有充分理由。芳草地杂志主编谭宗远就说过,图书经过精心切割后,往往丧失了原有趣味,而每次自己动手裁书,过程真是乐趣无穷。
毛边书的走红是因为它现在已成为收藏界的热门货。在几次拍卖会上,北美印象记(1929年上海金尾书店版)以990元成交;鲁迅所编唐宋传奇集(1934年上海联华书店版)也以990元成交。
尽管现在喜爱毛边书的人数越来越多,但印数载万以上的图书之毛边书一般只有百来本,因此只在作者及圈内人中流行。毛边书能否摆到书店货架上,还有待于未来图书市场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