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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绅之死与二十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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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一直在怀念和绅这个人物。

    前一段时间居然发现了和绅的很多优点,一时兴起,所以有了向和绅学习这篇短文,不由的对他还真有了些感情。本想就此告别这一历史人物,回到现实的生活中来,但是一份“历史的罪状”重新引起了我的好奇之心,并开始质疑一个问题:到底是谁杀死了和绅?

    这位状告和绅的“历史原告”就是嘉庆皇帝。四年正月十八日,他当众宣布了和绅二十大罪,并赐死。如此说来,凶手就是嘉庆皇帝无疑?但是,为什么嘉庆要致和绅于死地,一切都像他所说的吗?我想这个问题可以从历史的角度考证一下和绅之死与“二十大罪”之间到底有何关系而得到解答。

    我们先来了解这二十大罪的内容是什么:

    (1)“朕于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册封皇太子,尚未宣布谕旨,而和珅于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遞如意,漏洩机密,居然以拥戴为功,其大罪一。”

    (2)“上年正月。皇考在圆明园召见和珅,伊竟骑马直进左门,过正大光明殿,至寿山口,无父无君,莫此为甚,其大罪二。”

    (3)“又因腿疾,乘坐椅轿抬入大内,肩舆出入神武门,众目共睹,毫无忌惮,其大罪三。”

    (4)“并将出宫女子娶为次妻,罔顾廉耻,其大罪四。”

    (5)“自剿办教匪以来,皇考盼望军书,刻萦宵旰,乃和珅于各路军营遞到奏报,任意延搁,有心欺瞒,以至军务日久未竣,其大罪五。”

    (6)“皇考圣躬不豫时,和珅毫无忧戚,每进见后,出向外廷人员叙说,谈笑如常,其大罪六。”

    (7)“昨冬皇考力疾披章,批谕字畫,閒有未眞之处,和珅胆敢称不如撕去,另行拟旨,其大罪七。”

    (8)“前奉皇考谕旨,令伊管吏部、刑部事务,嗣因军需销算,伊係熟手,是以又谕令兼理户部题奏报销事件,伊竟将户部事务一手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一字,其大罪八。”

    (9)“上年十二月,奎舒奏报循化、贵德二厅,贼番聚众千余,抢夺达赖喇嘛商人牛隻,杀伤二命,在青海肆劫一案,和珅竟将原奏駮回,隐匿不办,全不以边务为事,其大罪九。”

    (10)“皇考升遐后,朕谕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来京。和珅不遵谕旨,令已未出痘者俱不必来京,全不顾国家抚绥外藩之意,其居心实不可问,其大罪十。”

    (11)“大学士苏凌阿,两耳重听,衰迈难堪,因系伊弟和琳姻亲,竟隐匿不奏,侍郎吴省兰、李潢,太仆卿李光云,皆曾在伊家教读,并保列卿阶,兼任学政,其大罪十一。”

    (12)“军机处记名人员,和珅任意撤去,种种专擅,不可枚举,其大罪十二。”

    (13)“昨将和珅家产查抄,所盖楠木房屋,僭侈逾制,其多宝阁,及隔段式样,皆仿照宁寿宫制度,其园寓点缀,与圆明园蓬岛瑶台无异,不知是何肺肠,其大罪十三。”

    (14)“薊州坟茔,设立享殿,开置隧道,附近居民有“和陵”之称,其大罪十四。”

    (15)“家内所藏珍宝,内珍珠手串,竟有二百余串,较之大内多至数倍,并有大珠,较御用冠顶尤大,其大罪十五。”

    (16)“又宝石顶并非伊应戴之物,所藏眞宝石顶有数十余个,而整块大宝石不计其数,且有内府所无者,其大罪十六。”

    (17)“家内银两及衣服等件,数逾千万,其大罪十七。”

    (18)“且有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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