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内并有埋藏银两百余万,其大罪十八。”
(19)“附近通州、蓟州地方,均有当铺钱店,查计资本,又不下十余万,以首辅大臣,下与小民争利,其大罪十九。”
(20)“伊家人刘全,不过下贱家奴,而查抄赀产,竟至二十余万,并有大珠及珍珠手串,若非纵令需索,何得如此丰饶?其大罪二十。”
以上内容用现代文简单翻译过来,意思大概包括:第一,犯泄露国家机密,以功臣自居罪;第二,未经批准擅自骑马过殿,有辱君威罪;第三,公然乘坐椅轿抬入大内,有辱君威罪;第四,未经批准,居然敢娶皇帝遗弃的小老婆。第五,延误军机罪;第六,皇帝不舒服时没有表现出臣子应有的忧伤,反而谈笑风生。第七,胆敢随意提出毁换圣旨。第八,在担任户部尚书期间,独断专行,拒绝监督。第九,身为刑部尚书,边防重案,隐匿不办,犯不作为罪。第十,违背皇帝旨意,错误下达指令。十一,包庇亲故,培植亲信。十二,擅用人事,专断军机。十三,所盖私宅,严重超标,几乎可与皇宫匹敌。十四,擅造私人陵墓,严重超标。十五,所藏珍宝居然大过皇宫所有。十六,私藏宝石,严重超标。十七、十八、十九,个人非法所得财产无数。二十,纵容家臣,勒索敛聚巨额财富。
如果仅仅从事件真伪的角度来看,和绅应该是干了这些事的。毕竟皇帝不可能凭空编造谎言来陷害和绅,一定是据人举报或派了手下甚至亲自作过调查的。关于和绅的财产则更是一目了然。但是,和绅为什么会做这些事,和绅的这些钱又是怎样的来头。一切都是按照“原告”的逻辑在进行推测。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胆敢为“罪人”辩护,因为那是皇帝钦办的案子。而和绅自己是否当场辩护,已经不得而知。但是,作为后来者,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我们不妨尝试着为这位“千古罪人”辩护一下。
概括一下,和绅所犯的罪行,莫过于几类:一是居功自傲,无父无君;二是破坏伦常,不忠不孝;三是揽权专断,办事不力;四是以权谋私,任人为亲。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那一类都是重罪,而尤其是前两类,包括第一、二、三、六条大罪,实在可以说是欺君之罪,万恶之首。但是,转念一想,为什么和绅暗中送如意给太子偏偏得不到巴结,反而让新的皇帝不领情呢?为什么和绅骑马过殿觐见乾隆当时没被惩处,而非要到新皇帝手中才被揭发?为什么和绅在上朝之后一阵笑谈也被人暗中记下?为什么在所有罪责当中反复强调和绅的财富?这一系列的疑问让我们不得不思考“罪状”之外的一切。
在封建社会里,充满着各种矛盾和斗争,包括势力、权力和财力。君臣之间都属于一个利益的圈子,但是君臣之间又有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那就是君王是万物的主宰,而再大的臣子也只是奴才。人人都想得到君王的宠幸,人人都会嫉妒君王的宠臣,包括王子之间。和绅不能说不是凭着一身的才华创造了自身的辉煌,但也不能说不是凭着乾隆的特别垂爱而平步青云。在乾隆时代,他就是那个人人羡慕但也嫉妒的宠臣。这个时候,他可以凭借皇帝的保护伞而任意妄为,但却也从此成为众矢之的。因为曾经太嚣张了,太耀眼了。以至于乾隆众多的儿子似乎也感觉自己还不如和绅重要。对于其他的百官而言,如果不是特别利益关系,又有谁不会嫉恨这个仕林的障碍?所以在王子与百官之间便达成了一种沉默的共识,就是对这颗耀眼的钉子务必要拔掉。而剩余的事情就只是时机和借口问题了。嘉庆四年正月,一个时机成熟的季节,屁股已经基本坐稳了的新皇帝终于要动手了,理由正是这“二十大罪”和绅唯一能做的,就是去追寻他的恩主——乾隆。
如此说来,成就和绅的是乾隆,害死和绅的也是乾隆。和绅之死不过是封建社会当中又一出“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游戏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历史的舞台上,有多少“乾隆”就有多少“和绅”当然,会有更多的“嘉庆”
那么,你是谁?